電影院早有“情侶包廂”的時代,航空業(yè)還在堅持“平等主義”,公司沒法多賺錢,個人沒法舒坦,其他乘客遭受不便。
前段時間,某航空公司被罰44萬余元,原因是“收取選座費”。買機票時多花些小錢,選個寬敞點兒的座位,因此這筆錢也常被稱為“伸腿費”。花錢買舒適,你情我愿,沒有什么不對。然而,就這樣取消了。
翻一翻新聞評論,除了一些航空公司抱屈,說這是“國際慣例”外,很多人都在說:這種亂收費真是太貪婪了,理當取締。我懷疑這些人平時都不怎么出門。舉個簡單的例子,就拿買火車票來說,同樣都是臥鋪票,上鋪就比下鋪便宜,這是因為上鋪要攀爬,太麻煩了,就賣得便宜一些;下鋪方便起臥,很受歡迎,于是價格定得貴一些。這沒有不妥。
事實上,“選座費”的爭議有很多年了。2011年有航空公司推出“付費選座”,就有乘客抱怨廉價航空無恥,這點小錢也賺。當時就有法律專家站出來說,乘客買票之后,擁有了座位權,至于選哪個座位,要依照“先到先得”的慣例。航空公司推出付費選座,這是侵犯了乘客的“自由選擇權”——拜托,你買了經濟艙機票,可以到頭等艙乘坐嗎?
同樣都是經濟艙座位,之所以區(qū)別收費,無非是需求不同,價值不同。航空公司發(fā)現價值高低,將它賣出,增加收入,這是經營有方;乘客多花點錢,買個舒服,也無可厚非。不同的人,對不同座位的需求并不相同。比如身材高大的乘客,手長腳長,他可能愿意多花幾十塊錢,少受一些罪。
但問題是,分配這些價值不同的座位,如果不能制度化、價格化,往往會造成爭端和腐敗。例如,售票人員會依照什么規(guī)則發(fā)放緊俏票?是憑關系、看心情還是會給某些相熟的旅游公司便利,我們不得而知,反正最有需要的人,往往很難正常獲得。這才是最為詬病之處。
今年年初,我攜妻兒到海南旅游,全程四個半小時。兒子第一次坐飛機,我想給他買個靠窗位子,這樣避免打擾別人,還能看一看景致。訂票時我們被告知,航空公司沒有這一項服務,只能換登機牌時,碰一碰運氣。登機那天我們早早趕去,請工作人員選座——最終未能如愿?,F在想想,航空公司不敢收取“景觀費”,是出于輿論壓力。電影院早有“情侶包廂”的時代,航空飛機還在堅持“平等主義”,公司沒法多賺錢,個人沒法舒坦,其他乘客遭受不便。
2004年起,中國民航價格改革步步推進,先是允許機票打折,后來頭等艙、公務艙價格也開始浮動,近兩年則取消價格上下游限制。“99元機票”的超低價屢見不鮮,正是得益于靈活的價格機制。航空公司甄別需求差異的人群,提供規(guī)格不同的服務,見縫插針地獲取利潤,這是好事,應當鼓勵。在激烈競爭中還能發(fā)現盈利機會,這是他們有能力提供更好服務的基礎。乘客需要伸一伸腿,航空業(yè)也當如此。(菁城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