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應為非機動車,但記者暗訪發(fā)現(xiàn),在售的很多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已達到機動車速度。機動非機動,究竟應該怎樣定性?標準與現(xiàn)實之間的錯位又該怎么辦?記者采訪了國家標準委相關負責人和行業(yè)及法律專家。
——編 者
1問電動了還算非機動車嗎
對電動自行車的標準問題,國家標準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1999年出臺的《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》(GB1776—1999)為現(xiàn)行有效的關于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,規(guī)定了電動自行車的主要技術要求,其中,最高車速不大于每小時20公里,整車重量不大于40公斤。
根據(jù)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對非機動車的定義,“以人力或者畜力驅(qū)動,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,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(qū)動但設計最高時速、空車質(zhì)量、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、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”,符合《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》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為非機動車。在道路存在車道劃分時,電動自行車應在非機動車道內(nèi)行駛,且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時,實際最高時速應不大于15公里。
另外,按照《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》關于“電動自行車”的定義:“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,具有兩個車輪,能實現(xiàn)人力騎行、電動或電助功能的特種自行車”,電動自行車的基本屬性是自行車,還應具備自行車應有的人力騎行功能,若無人力騎行功能,也就無法稱之為自行車。
該負責人同時表示,為方便群眾出行,在基于交通安全的基礎上,電動自行車的設計最高車速、整車質(zhì)量等可能會適當提高,但仍應具備人力騎行的基本功能。
除了電動自行車外,電動車還包含一類電動摩托車。
該負責人表示,電動自行車是非機動車,電動摩托車是機動車,兩者在生產(chǎn)準入、生產(chǎn)監(jiān)管、運行管理、駕駛?cè)速Y質(zhì)等方面的管理模式均應不同。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是具有明顯不同特點的兩種產(chǎn)品,其中電動兩輪摩托車的最高設計車速大于50公里/小時。
對電動三輪車目前尚無國家標準的問題,該負責人回應,國家郵政局已提交了《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》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申請,標準委下達了標準制定計劃。目前,初步考慮按非機動車來管理。
2問 “時速20公里”紅線守得住嗎
按照國標對電動自行車的速度要求,設計時速20公里,與自行車的時速差不多。但現(xiàn)實中,電動自行車能守住這條紅線嗎?記者在北京對電動車銷售門市進行了走訪。
在朝陽區(qū)某品牌店,銷售人員對記者說,他們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可以達到40—50公里左右,部分車型已經(jīng)取消了人工助力(腳踏板)的設計,又分為鋁合金車架和鋼車架兩種,前者輕便,整車(算上電池)40多斤;后者偏重,質(zhì)量可達60多斤。而且,所有車型都不用上牌照,直接上路駕駛即可。
記者提出,車速能否再快一點?銷售人員說,40—50公里的時速就是調(diào)整過的速度,出廠時電動自行車車速是每小時20公里。
“調(diào)速也很方便,過去需要我給你剪根線;現(xiàn)在車上自帶了調(diào)節(jié)裝置,你只需要手握車閘,同時旋轉(zhuǎn)車把,保持15秒,就可以調(diào)速到最快每小時50公里左右?!变N售人員說,“這種電瓶小車的上限就是這個時速了,沒法再快了。”
在另外一家門店,記者看中了一款帶人力助力裝置、鋁合金車架、鋰電池的電動自行車。銷售人員表示,這種車型重量輕,整車不到40斤,一次充電可以行駛50—60公里,最高時速可達35公里。
接著,銷售人員向記者展示了原廠附送的說明書,上面顯示最高時速20公里,載重75公斤。“如果您要買了,我們再給您重新調(diào)速。調(diào)速也非常簡單,就在車把手上擰一擰。我告訴您方法,您自己都能調(diào)了?!变N售人員說。
記者又問,這電動自行車是否需要上牌,對方表示不需要。